湘阴政办发〔202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湘阴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地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助力美好乡村建设,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和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通过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夯实乡村精准治理基础,通过繁荣地名文化活跃乡村文化活动,通过深化地名信息服务联通乡村与城市,通过挖掘地名内在价值释放乡村资源要素,充分发挥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构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完善地名备案公告工作机制,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工作,立足我县实际,探索新型服务模式,建立健全乡村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补齐乡村地名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织密乡村地名网络,大力推进地名数据应用,充分挖掘乡村地名文化,以乡村地名服务成效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25年完成全县30%无名道路命名及标志、标牌设置和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任务,到2027年年底全面完成辖区内乡村地名命名及标志、标牌设置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加强乡村地名命名管理
1. 落实乡村地名管理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严格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乡村地名管理体系,健全乡村地名申报、论证、审批、备案、公告等制度,不断提升乡村地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2. 全面开展“无名地”命名。各乡镇(街道)会同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广体、交通运输等部门,系统梳理乡村居民点、道路街巷、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点等命名现状,针对各地“有地无名”现象,做好命名工作。
3. 规范乡村地名命名。充分挖掘利用本地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俗特色等资源,建设推广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提高新生乡村地名文化内涵。在命名、更名中严格遵守《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坚决杜绝“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在乡村地区滋生蔓延。
(二)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
4. 规范设置乡村地名标志。依据《地名标志》(GB17733-2008),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标志,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监督检查,及时维护、更新,更好地发挥地名标志导向作用,美化乡村人居环境。
5. 打造特色地名标志。结合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旅游开发、空间导航等要求,根据实际,因地制宜,按地名类别细化各地乡村地名标志设置要求,既做到相对统一又体现当地特色。
(三)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和宣传
6. 传承保护优秀乡村地名文化。通过地名普查、实地调研、资料考证等方式,加大地名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建立健全乡村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守护好精神家园。
7. 探索乡村地名文化创新转化。根据现有乡村建设资源,推动地名文化与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注重创意设计,大力开发乡村地名文化产品,推动地名文化数字化、形象化,培育打造“一乡(镇)一特色、一村一亮点”等乡村地名文化项目品牌,让地名成为乡愁记忆的特色符号。
(四)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
8. 推进乡村信息采集上图。依托“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力度,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当地山川、河流、居民点、道路街巷、交通水利、公共服务、农业产业、文化旅游等地名信息实现应收尽收、常态更新、规范上图。积极发动群众依托图上地名自主上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公交站点、民宿、农家乐、采摘园等地名信息,提高图上地名感知度和活跃度。
(五)助力乡村地名利民惠民
9. 创新乡村地名应用场景。充分发挥“互联网+地名服务”作用,推动地名服务与物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业等深度融合,方便群众出行、农货进城、快递进村,实现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
10.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发挥地名的地理标识功能,支持鼓励在乡村产业品牌宣传塑造中融入地名元素,大力宣传乡村特点、宣介乡村产业,培育打造一批乡村品牌,助力优质农副产品、旅游服务资源等推介推广,助推乡村振兴。
四、工作要求
“乡村著名行动”是新时代地名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地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县民政局要牵头抓总,统筹抓好全县“乡村著名行动”组织实施,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体局、林业局等部门单位,要依据职能职责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全力做好工作协助。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设立工作专班,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安排上给予重点保障;要迅速摸清辖区内无名自然地理实体、道路街巷、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点等底数,严格按照地名命名的规范、程序等要求,开展乡村地名命名、地名标志设置以及地名信息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