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6-05
湘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6-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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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南省金顶实业有限公司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一)

 

  湖南省金顶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个批次芝麻油不合格:1.浏阳河调和黑芝麻油(生产日期20150605、规格180ml/瓶)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2.纯芝麻油(生产日期20151014、规格180ml/瓶、等级一级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脂肪酸组成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3.纯芝麻油(生产日期20150706,规格180ml/瓶、等级一级)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脂肪酸组成不合格。我局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后,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NO:SC161001643、SC151106249、FDD01I002595001C)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我局于2016年419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2015年06月05日共生产180ml/瓶浏阳河调和黑芝麻油23件,成本价86元/件、销售价102元/件;2015年07月06日生产了180ml/瓶纯芝麻油共20件,成本价100元/件、销售价120元/;2015年10月14日生产了180ml/瓶纯芝麻油共9件,成本价100元/件,销售价120元/.该批不合格芝麻油货值共计5826元,当事人违法所得948元.

经进一步调查确认,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销售商发出产品召回通知书,但因产品已全部销售而未能召回。经整改后,抽检的样品复查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文,我局对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湘阴县市质案处字(2016104号),决定没收违法所得948元,并对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罚没合计50948元上缴国库。目前,此案正在执行中。

 

湘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南省金甸甸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二)

  

    湖南省金甸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肉腊八豆(发酵性豆制品、生产日期:2016年05月04日、规格:350g/瓶)在国家抽样检验中,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山梨酸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后,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NO:SC1643013082)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我局于2016年82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2016年0504日共生产腊肉腊八豆(发酵性豆制品)500瓶规格:350g/瓶2016年5月30,以3.0元/瓶的价格销售给本县经销商陈梦娇共计货值金额1500元。经进一步调查确认,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销售商发出产品召回通知书,已召回大部分因原料豆胚附带有山梨酸,造成该批次腊肉腊八豆不合格,调进符合要求原材料后,生产的腊肉腊八豆抽检复查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文,我局对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湘阴县市质案处字(2016208号),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并对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罚没合计51500元上缴国库。目前,此案正在执行中。

 

湘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南省调皮小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三)

  

    湖南省调皮小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鱼(生产日期:2016年05月02日、规格:45g/包)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菌落总数(标准指标:≤30000CFU/g、实测值260000CFU/g)项目不符合DBS43/006-2013《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风味动物性水产品干制熟食》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在收到检验报告书后,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NO:SC1643013089)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我局于2016年6月29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2016年0502日共生产酒鬼鱼(规格:45g/包)3600包,成本价1.3元/包,销售价1.4元/包,该批酒鬼鱼都已销售给广西南宁的客户。经进一步调查确认,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销售商发出产品召回通知书,已召回大部分因杀菌釜计时器损坏,造成该批次菌落超标,及时更换老化零件,已正常。复查后样品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文,我局对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湘阴县市质案处字(2016210号),决定没收违法所得5880元,并对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罚没合计55880元上缴国库。目前,此案正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