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6-05
湘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6-06-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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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安全、绿色、平安的消费和学习环境,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及周边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好本次整治行动,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取得整治效果,县局决定成立学校及周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郭平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欧阳双华、张海波任副组长,市场所、办公室、执法大队、学监股、餐监股、药监股、器监股、食监股、消保股、消协办、商标股、广告股、个监股、企监股及各基层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欧阳双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彬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整治重点

全县所有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店、餐饮店、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玩具店、学生用品店、药店等。

三、整治内容

(一)证照检查

1、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3、是否超范围经营。

4、是否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5、是否亮照经营。

(二)食品检查

1、是否索证索票。

2、预包装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3、散包装食品是否按要求进行标识。

4、食品是否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

5、是否有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一般商品的检查

1、商标是否侵权。

2、是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3、是否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

4、发布的广告是否虚假,是否是乱排序、乱评比,是否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

5、玩具是否有合格证,涉及安全使用的是否有警示标示。

6、是否有销售禁止销售的摸奖奖券。

7、是否销售针对学生的“卷烟”,“槟榔”,赌博用品等等。

8、是否销售带有危险性的玩具。

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201661日至2016630日。

五、明确责任

本次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基层所要安排专门人员按实施方案要求对所辖学校负责整治。县局原安排的联点股室协助相应基层所的整治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68日前下发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

(二)开展整治工作

615日开始至30日,各成员单位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三)情况上报

630日,请各责任单位将整治情况汇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工作总结

  630日,汇总整治情况,总结本次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搞好本次整治工作。

(二)、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在本次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按属地管理原则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由县局办公室负责本次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

 

                

                    湘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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