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洋沙师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湘阴县洋沙师苑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8年8月10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洋沙师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湘阴县洋沙师苑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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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湘阴县洋沙师苑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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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湘阴县洋沙湖文樟大道与健铭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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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湘阴县洋沙师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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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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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湘阴县洋沙师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湘阴县洋沙师苑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拟建于湘阴县文樟大道与健铭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主要做长郡教育集团湘阴县洋沙湖中学配套教师公寓用房。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6751.2m2,总建筑面积152205.32m2;新建6栋3F教师公寓,建筑面积2010m2;新建8栋教师宿舍(其中4栋17F,4栋23F),建筑面积112468.1m2;配套建设商业门面3栋1F,建筑面积2400m2。地上建筑面积116878.1m2,架空层面积2315.68m2,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33011.54m2(包括地下停车位796个和设备用房),地上设停车位21个;项目绿化面积14025.4m2,绿化率30%。并配套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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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严格遵照国家《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扬尘控制方案。规范施工场、物料场所,并设置好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在土石方施工时,应进行洒水防尘,临时堆土场修建围档护坡,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对出入的渣土运输车辆定点清洗和实施蓬覆式遮盖处理,防止物料散落或扬尘污染;项目应尽量避免雨季进行施工,在施工场内开挖临时导流排水沟,建设应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合理安排混凝土浇注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高噪声污染的设备施工作业。因建筑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应当按照要求报主管部门审批。施工结束后应同步做好垃圾清理、路面硬化及绿化工作。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收集后通过管网排入西侧洋沙湖;生活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柴油发电机废气和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须通过引风机收集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居民住户的厨房须设置内置烟道,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内置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水泵等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6.商铺、店面禁止从事产生噪声、恶臭、异味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污染较重的项目进入,确因需要,须另行报批。 7.建筑风格材质、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造型应新颖大方,与整体风貌相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