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序实施,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8〕66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8〕1号)等有关精神,现将我县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应届毕业生的就读学校所在地应在岳阳市行政区域内(上述6类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6.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时间:3月21日- 4月5日;(今年春季批次认定工作较往年提前一个月,以此公告时间为准)
2.流程: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湘阴县教育局,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5)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打印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
(二)体检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在湘阴县第三人民医院参加体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医院,由相关市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表格在岳阳市教育体育网-教师科中下载。体检结果1年内有效。
(三)现场确认
1.时间:3月26日-4月13日(上班时间8:00-11:50;14:30-17:2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湘阴县教育局四楼403室(江东路)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
(6)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表格可在岳阳市教育体育网-教师科中下载)。
(7)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表格在岳阳市教育体育网-教师科中下载)。
(8)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交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9)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双面打印2份后,在签名处由本人亲笔签名。
(10)提交一张小一寸蓝底证件照,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第9、10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应依序装订成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复印件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予受理。
(四)专家审查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三、资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领取证书地点为:湘阴县教育局四楼403室,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30-2219883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