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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内设机构简介

来源: 湘阴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05-10 08:10 浏览次数: 1

  (一)综合管理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置了3个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室

  副科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及替街的日常管理,干警的录用、教育、培训、奖励、考核和管理、公安宣传工作、本局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和干部调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和老干工作,指导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2、纪委(监察室)

  副科级,按章程设置,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4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

  负责全局民警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受理控告、检举申诉、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有关行政监察工作;

  负责全局财务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计工作。

  3、警务保障室

  正股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教导员各1名,副主任2名。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执法勤务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置 13个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正股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8名,其中主任、教导员各1名,副主任3名。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保密、通信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收发、档案管理、重大活动安排与服务等机关日常事务。

  2、警务督察大队

  正股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2名,设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

  负责对全局各单位、部门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事项进行督察,受理、解决处理各类信访、投诉问题,对上级公安机关现场督察或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3、法制大队

  正股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 10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2名。

  负贵全局法制方面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民警的执法情况以及劳教呈报审批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4、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正股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7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2名。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xj等工作;负责对维稳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5、刑事侦查大队(加挂 “便衣侦查大队”牌子)

  副科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29名,设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3名。下设内务中队、技术中队。重案中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城区中队、农村中队,正股级,设中队长6名。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指导派出所的刑事侦查工作和刑事侦查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利事科学技术工作。

  6、治安管理大队(加挂 “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岸子)

  副科级,校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28名,其中大以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3名。下设基础中队、处突中队、内保中队,侦查中队、特行中队、危爆中队,正股级,设中队长6名。

  负责治安管理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方面的治安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经文保系统国家财力、国家机密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以及重要领导人的警卫工作、掌握内保单位敌情、 治安情况和政治动向,研究制定对策、负责经济民警的管理教育,及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正股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 12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3名。下设金融犯罪侦查中队、涉税犯罪侦查中队、商业犯罪侦查中队、职务犯罪侦查中队。

  掌握经济犯罪、涉税违法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和涉税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全县经济秩序,保障行政执税顺利进行。

  8、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正股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 10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3名。

  负责全县户政管理和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负责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和人口信息的管理以及基层户籍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港澳台地区依法实行管理,发现和查处出入境法犯罪行为,对外国人出入境、居留、旅行等依法管理,并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外国人违章违法等工作。

  9、交通警察大队

  正科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62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3名。内设办公室(加挂交通监控指挥中心牌子)、法宣股、交通违法处罚中心、路面秩序股、事故处理中队、财务股、客运车辆管理办公室下设,车辆管理所(副科级)、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农村中队(均为正股级),其中车辆管理所设所长、教导员各1名。7个中队均设中队长、教导员1名。

  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10、巡逻警察大队

  副科级,校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15名,设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2名。下设巡防中以、“110 处警中队、办案中队、内务中队四个中队,正股级,设中队长4名。

  承担城区治安巡逻、“110” 处警,及时打击街头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任务。

  11、网监大队

  -正股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6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1名。

  负责全县的各类网上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掌握网上违法犯罪动态,直接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与非经营场所的安全保护与管理工作,分析网上有关深层次情报信息,负责全县互联网侦控手段建设、管理、使用及互联网信息控点业务建设,负责互联网监控中心运行维护工作。

  12、特警大队

  正股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 10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2名。

  承担城区范围内的巡逻防控、大型群体性活动的保卫、重要警卫、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打击街头犯罪。

  13、禁毒大队

  正股级,核定公安专项行政编制9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副大队长2名。

  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