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1-16
政府信息公开

矿产资源采矿权许可证颁发程序

来源: 湘阴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7-08-08 00:00 浏览次数: 1
单位名称
(科室)
矿管股
地址
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
07302265010
事项名称
矿产资源采矿权许可证颁发程序
简要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初审、审核)→召开听证会→决定→颁证与告知
申报材料
 
一、一般申请采矿权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
1、采矿权申请报告、申请登记书和经批复的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
3、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5、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6、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备案书;
7、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
8、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评审认定意见;
9、采矿权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11、矿山建设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12、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特殊申请采矿权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
1、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应提交勘查许可证复印件,经转让取得探矿权的,需提交有关探矿权转让批准文件;
2、申请开采煤矿、金矿、矿泉水、地热及在河道、航道内开采矿产资源的,还应提交煤炭、黄金、水利、河道、航道部门的批准文件。
 
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二、具备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三、《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承诺时限
40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一、收取采矿权使用费1000元/年/km2、、采矿权价款以评

估确认为准 二:收取采矿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矿;中型矿山300元/矿;小型矿山200元/矿;变更延续100元/矿

 
收费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关键词
矿产资源 采矿权许可证 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