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采矿权许可证颁发程序
来源:
湘阴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17-08-08 00:00
浏览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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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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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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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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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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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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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26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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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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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采矿权许可证颁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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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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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初审、审核)→召开听证会→决定→颁证与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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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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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申请采矿权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
1、采矿权申请报告、申请登记书和经批复的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
3、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5、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6、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备案书;
7、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
8、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评审认定意见;
9、采矿权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11、矿山建设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12、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特殊申请采矿权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
1、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应提交勘查许可证复印件,经转让取得探矿权的,需提交有关探矿权转让批准文件;
2、申请开采煤矿、金矿、矿泉水、地热及在河道、航道内开采矿产资源的,还应提交煤炭、黄金、水利、河道、航道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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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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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二、具备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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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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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三、《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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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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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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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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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取采矿权使用费1000元/年/km2、、采矿权价款以评
估确认为准 二:收取采矿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矿;中型矿山300元/矿;小型矿山200元/矿;变更延续100元/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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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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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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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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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 采矿权许可证 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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