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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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滨镇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湘滨镇 发布时间: 2014-12-17 00:00 浏览次数: 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根据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湘阴县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阴群组发〔2014〕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紧密结合我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扎实开展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促进全镇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促进全镇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包括改进会风文风、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维护群众利益四个方面的任务。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1、精简会议。落实湘阴县《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和《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督促各村、部门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实现会议精简量化目标。

牵头单位:党政办;负责人:程乐

配合单位:计生办、民政所、财政所、国土所;负责人:杨子江、刘星辉、钟琴、胡波

2、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牵头单位:镇纪委;负责人:李建奇

配合单位:临资片、洞庭片、白马片、柳潭片、党政办、财政所;负责人:李文治、周建军、刘辉、李新、程乐、钟琴

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决不要污染的GDP,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向导,制止和纠正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

牵头单位:党政办;负责人:程乐

配合单位:临资片、洞庭片、白马片、柳潭片、财政所、国土所;负责人:李文治、周建军、刘辉、李新、钟琴、胡波

4、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负责人:李建奇

配合单位:党政办、计生办、财政所、民政所、国土所、新农保办公室、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程乐、杨子江、钟琴、刘星辉、胡波、谭建

5、整治“庸懒散”。扎实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负责人:李建奇

配合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计生办;负责人:程乐、钟琴、刘星辉、张跃龙、杨子江

6、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开展节日明查暗访,查处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负责人:李建奇

配合单位:机关支部、党政办、政法组、民政所、财政所;负责人:周建军、程乐、王建、刘星辉、钟琴

7、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湘纪发〔2013〕12号)等省、县作风建设文件的落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镇纪委;负责人:李建奇

配合单位:财政所;负责人:钟琴

8、整治超标配备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认真抓好《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湘办发〔2011〕14号)、《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岳办发〔2012〕9号)和《湘阴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湘阴办发〔2013〕41号)的落实,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坚决查处不按规定安装北斗定位导航管理系统和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负责人:李建奇

配合单位:党政办、计生办;负责人:程乐、杨子江

9、规范办公性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严格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13〕46号),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5年内,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单位:镇纪委;负责人:李建奇

配合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计生办、国土所;负责人::程乐、钟琴、刘星辉、张跃龙、杨子江、胡波

10、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牵头单位:镇纪委;负责人:李建奇

配合单位: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计生办、国土所;负责人:钟琴、刘星辉、张跃龙、杨子江、胡波

11、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规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中各种收费、罚款、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依法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选择性办案”,努力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政法组;负责人:王建

配合单位:司法所、派出所、交警六中队、白马法庭;负责人:张跃龙、刘毅、任建良、肖友良

12、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忽视安全、违规许可、执法不严以及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问题,防止责任不落实、滥用行政权力、以罚款代替监管。

牵头单位:政法组;负责人:王建

配合单位:司法所、派出所、交警六中队;负责人:张跃龙、刘毅、任建良、肖友良

13、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坚决纠正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牵头单位:爱卫办;负责人:李文治

配合单位:镇纪委、国土所、工商所;负责人:李建奇、胡波、彭导航

14、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管办评分离等改革,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任、职称评审等方面的问题;着力解决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的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

牵头单位:湘滨联校;负责人:杨敏

配合单位:临资片中小学、洞庭片中小学、白马片中小学、柳潭片中小学;负责人:钟长庚、龚国军、黄正坤、彭云贵

15、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整治医疗机构乱收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套取骗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牵头单位:洞庭医院;负责人:王球

配合单位:临资卫生院、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徐伟、各村卫生室法人代表

三、整体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底完成)

根据四个方面的具体整治任务和要求,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3月20日前完成);组织各项任务牵头和配合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3月25日前完成);各单位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的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人抓好落实(3月31日前完成)。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

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照“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深入地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帐”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报告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5月底完成);自查自纠报告不全面、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具体的,要继续进行整改(6月底完成);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会同相关牵头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7月底完成)。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

    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牵头单位组织对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报告报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8月底完成);镇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总结讲评并下发通报,并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如何深入持久地抓好“四风”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把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9月底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人大主席李建奇同志任组长,杨子江、程乐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项具体整治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配合单位积极协助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班子,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以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3、加强检查督导。各项具体任务的牵头和配合单位要开展经常有效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销号。镇“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要查明原因,限期整改。

4、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治,通过发督办函、专题通报等措施,促进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通报批评、曝光反面典型,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或者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