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档案馆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档案事业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法规。
2、接收和保管本地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党、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名人档案等)、资料和政府公开信息,并提供利用。
3、研究制定本馆进馆档案的接收标准和规范,负责本地区各单位进馆档案整理质量和移交工作。
4、组织征集整理散存在国内外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包括名人档案等)。
5、负责整理、保管本地区重要政务活动和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并提供利用。
6、利用档案为县委和县政府决策服务,配合县委和县政府重大活动,开展档案展览、陈列、编纂出版工作。
7、维护馆藏档案资料安全,承担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8、组织实施县直单位电子档案移交系统或数据接口部署,承担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馆藏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备份、馆藏档案资料数字化等工作。
9、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修复、缩微等抢救保护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和应用等科研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
邮政编码: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18264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馆长 刘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