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18
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09-2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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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按规定要求,承担所属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个由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药监局三局合一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监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企业监管股等25个股室;下辖食品药品产(商)品质量检验所、计量检定测试所及综合执法大队3个二级机构。人员情况:整个单位现有编制数282人,其中行政编制149人,全额事业编制124人,差额事业编制9人。离退休人员118人(离休人员 1 人、全额退休人员 117 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级及下辖食品药品产(商)品质量检验所、计量检定测试所及综合执法大队3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18年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4237284.58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287884.58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34237284.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37284.58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4237284.58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3635.4元,占62.36%;项目支出12883649.18元,占37.64%。年末无结余。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37284.58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287884.58元,增长3.76%,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4237284.58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287884.58元,增长3.76%,原因是职能划转人员增加,市场监管经费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237284.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87884.58元,增长3.76%,原因是职能划转人员增加,市场监管经费开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237284.5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2040403.8元,占64.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77.6元,占0.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59751元,占28.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500元,占0.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00元,占0.0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00000元,占3.79%其他支出994252.18元,占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067032.4元,支出决算数为34237284.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年初预算为22040403.8元,支出决算为2204040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100377.60元,支出决算为100377.6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年初预算为9759751元,支出决算为9759751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年初预算为12500元,支出决算为12500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年初预算为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0000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其他支出。

年初预算为824000元,支出决算为994252.1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余资金170252.18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53635.4元,其中:人员经费17967843元,占基本支出的84.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3008884.8元,占基本支出的14.0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377.6元,占基本支出的0.96%,主要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等;专用设备购置276530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车辆,占基本支出的0.81%。

2、2018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883649.18元,系依法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等专项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5000元,支出决算为1037894.99元,完成预算的506.29%,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0000元,支出决算37894.99元,完成预算的25.26%,比上年减少89105.01元,减少的原因是严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把关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招待,杜绝同城接待现象;

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5000元,支出决算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818.18%,比上年增加403500元,增加的原因是购买四台执法车辆276530元,已经车辆增加的运行和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共1037894.9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894.99元,占3.6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占96.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894.99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68个、来宾315人次,主要是省、市及其他县的领导、同事来单位检查和学习交流工作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6500万元,更新执法用车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3500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公务车辆正常运行使用的保险和油料及维修费,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执法车辆11台,年初未做车辆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2018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如下:财政预算项目拨款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经费426万元,在规定时效内全部完成,有力地保护了食品质量安全及人民舌尖上安全,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人民满意率达9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285414.8元,比2017年增加了326003.19元,增加了9.9%,原因是因为职能机构划转,人员开支增加及监督执法成本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开支培训费78544元,用于基层所在各个辖区内进行农村厨师培训、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等共计22次培训,总人数950人次,内容为对全县农村厨师进行系统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对企业个体会如何申报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培训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车改完成后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用车11辆,其他用车3辆;购买4台执法用车,报废处置3台执法车辆;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没有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018年部门未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45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24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专项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湘阴县财政局要求,现对湘阴县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的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专项资金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专项经费使用的目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办案经费,实现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努力营造法制、诚信、公平、文明的市场环境,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专项经费收支概况、支出结构。2018年县局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专项426万。其中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16万元;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专项经费238万元(日常监管89万元、监督执法49万元、产品检验费52万元、科普教育18万元、应急处置15万元、综合协调15万元);检测能力提升20万元;食安委工作经费10万元;稽查打假专项60万元;计量检测工作经费72万元;“3.15”活动日和消费维权专项10万元。至2018年12月底,我局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专项使用436.09万。其中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16.97万元;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专项经费239.58万元;检测能力提升22.83万元;食安委工作经费10.61万元;稽查打假专项61.42万元;计量检测工作经费72.49万元;“3.15”活动日和消费维权专项12.19万元。

3、专项经费使用流程及监督检查情况。对各所(队)的办案经费,综合考虑日常办案和专项整治活动,按年度计划预算,按季度分配使用,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账制;严格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认真落实经办人、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局领导、财务管理人员责任,确保了办案经费支出的合规、到位。同时,按季度对办案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严格监督办案经费专款专用,确保经费收支公开、透明。

二、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一)、大力改善基层所执法办案用车问题。

2018年12月底,我局先后为鹤龙湖所、岭北所、南湖所更换执法用车。

(二)、 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1、大幅度压缩市场主体准入时间。我市所有涉企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3以内。即在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下,工商登记注册时限由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压缩至2.5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和小餐饮许可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小作坊许可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动产抵押由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2、强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打通“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我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提前完成市政府部署的“优化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截止10月7日,共梳理权力事项1008项,公共服务事项25项,并将所有事项公布于“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占全县所有事项的1/3,实现了“五办”标准:(1)实现企业到政务中心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5%以上;(2)网上办理事项达90%以上,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核发电子营业执照1524个;(3)通过“局所联动”“同城办理”等下放审批权限,23项事项可实现覆盖全乡镇,就近办理;(4)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42项事项随到随办。

(三)、加强全县市场执法监管能力提高及经济市场主体提升。

我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专项经费,2018年我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1、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653起,完成罚没收入征收计划总计335.98万元;创建了无传销社区4个,无一例行政诉讼和复议,为全县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消费环境起了助推作用;2、同时我局为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注重培育马德里国际商标4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件,严厉查处了商标侵权行为;3、流通领域商品抽检批次达到1519次,不合格商品处置率达到100%,市场主体增长率达到4%;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1118件,调解成功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为流通环节食品的安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起到了保障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1、体制调整及“三局合一”后造成体制上下不畅,目前县局每年面对省市专项行动达30多次,工作重大,任务繁重,基层中心工作多、监管执法机制融合、队伍机构管理重组等影响专项工作的开展。

2、体制调整后专项经费保障力度有所下降。地方财政未将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所有专项经费全部来自于省市局拨款及非税收入成本。

四、相关建议

在经费的使用方向上,要出台一些激励性政策,调动执法办案人员查办案件的积极性。拓宽执法领域,加强市场监管。

市监局2018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