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确认)
| 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实施层级)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 1 | 对火灾事故认定的行政确认 | 行政确认 | 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 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施行)第五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年11月1日施行)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有关检验、鉴定意见等调查情况,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