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7
湘阴县文物旅游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5-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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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游市场的监管

 

为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从源头上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生产,促进旅游业发展,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县旅游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

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

(一)监督检查内容

1、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旅行社、导游及旅游从业人员、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的经营行为;

3、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监督检查指标

1、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巡查面不少于20%

2、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面不少于50%

3、全面检查:每年组织1次,检查面不少于80%

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

三、监督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有计划的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2.重点检查:对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旅游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3.联合检查:对旅游市场存在的难点问题,组织有关行政执法机构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根据上级部署、群众举报、社会关注等情况制定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二)县旅游局指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人员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四)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单位(个人)履行旅游市场管理法定义务的情况实施逐项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交当事人确认签字;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五)发现被检查单位(个人)存在违反旅游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制作《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一)发现被检查单位(个人)有旅游违法情形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应当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二)对监督抽查发现被检查单位(个人)有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依法实施查封、扣押或者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三)对旅游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报市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发现被检查单位(个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监管

一、监督检查对象

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计划查与随机查相结合、专项查与普遍查相结合、自主查与联合查相结合。

四、监督检查措施

对发现的隐患可以马上整改的立即要求落实到位,一时不能落实的,限定时间进行整改。

五、监督检查程序

1、书面通知开展监督检查;

2、相关企业开展自查;

3、通知下发后组织人员开展监督检查;

4、对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并填写检查表;

5、将检查资料归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消除的限令整改。


 

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和管理的监管,特制定本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已向社会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和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对文物保护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

(二)对上级转办、群众来人来电反映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实地核查和调查,及时发现与制止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四、监督检查措施

对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是对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发生破坏、损毁、违规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除适用简易程序可以作出当场处罚外,都应以一般程序立案作出行政处罚。

五、监督检查程序

巡查人员在对被巡查单位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告知相关事项,制止正在进行的损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并进行现场取证,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登记签名并存档备案。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发现被检查对象违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属我局管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二)发现被检查对象违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不属我局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三)发现被检查对象违规行为且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