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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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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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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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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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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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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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对县级宗教团体的管理 |
县民宗局 |
负责宗教团体业务管理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宗教事务条例》;3、《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
县佛教协会完成团体换届后需变更登记,由县佛教协会向县民宗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局进行登记。 |
| 县民政局 |
负责宗教团体登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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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 |
县民宗局 |
负责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
1、《宗教事务条例》 2、《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 |
为了提升我县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县民宗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督促指导场所建立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县公安、财政、消防、文物、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场所内部管理情况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和检查。 |
| 县公安局 |
协同对场所治安管理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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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财政局 |
协同对场所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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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文物旅游局 |
负责对场所文物保护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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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卫生局 |
负责对场所卫生防疫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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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含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矛盾纠纷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县民宗局 |
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涉及少数民族因素矛盾纠纷调处及政策宣讲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服务工作 |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16条;《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23条 |
某外地来湘阴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禁止摆放摊点的城区地段摆放流动摊点。城管部门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依法处置,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配合做好涉及少数民族因素矛盾纠纷调处及政策宣讲等工作。 |
| 公安部门 |
负责甄别矛盾纠纷性质,对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一般刑事、民事案件依法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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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部门 |
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依法管理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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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内容的宣传报道的审查管理 |
县民宗局 |
对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新闻稿、出版物和文艺作品相关内容的审查把关 |
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国家文化部等七部门《关于严禁在新闻出版和文艺作品中出现损害民族团结内容的通知》(民委政字[1994]362号) |
某报刊拟刊发一篇涉及某特定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内容的新闻稿,该报刊主管新闻部门在征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意见基础上,审定同意报刊刊发该新闻稿。 |
| 县文广新局 |
在审定同意出版发布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新闻稿、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前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