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起草了《湘阴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报送法制审查的《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随着湘阴县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垃圾产生量激增,随意倾倒、混合处置、扬尘污染等问题突出,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上位法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加强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起草过程
2024年12月9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永久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 39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议定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住建局配合,借鉴长沙市及周边优秀建筑垃圾管理经验,研究制定《湘阴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加强源头分类,促进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推动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运输与处置等工作,推动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起草了《湘阴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拟稿)》,初稿形成后,先后书面征求了各县直部门单位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我们对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办法》的制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4.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5.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湘政办发〔2019〕4号)
6. 《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
7.《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四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一章 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城区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和各部门职责,第二章建筑垃圾产生,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获得属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后,方可排放建筑垃圾,第三章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运营管理,第四章处置场所的规划和建设,第五章装修垃圾管理,推行装修垃圾预约清运和分类投放,第六章信息化建设,建立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第七章监督管理,加强建筑垃圾联合执法,第八章附则。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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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湘阴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起草说明
202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