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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鸿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7000吨成型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来源: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6-27 15:21 浏览次数: 1

  经审议,2023年6月27日我局拟批准《湘阴鸿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7000吨成型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湘阴鸿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7000吨成型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湘阴县文星街道瓦窑湾社区湖南洞庭柠檬酸化学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建设单位

湘阴鸿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鸿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租赁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街道瓦窑湾社区湖南洞庭柠檬酸化学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51分53.416秒,北纬28度39分6.660秒),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总用地面积为2600m2。项目利用秸秆、废木材、木屑、竹屑、稻谷壳等为原辅材料,通过破碎、粉碎、造粒等工序生产成型生物质燃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的现有厂房内安装破碎、粉碎、造粒设备,设置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其他生活配套设施。(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湘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的污染,采用密闭生产装置,加强日常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破碎废气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碎废气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制粒废气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声环境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储存及生产各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