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央政府煤炭储备湖南港航水利集团湘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拟于近期对《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央政府煤炭储备湖南港航水利集团湘阴项目》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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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央政府煤炭储备湖南港航 水利集团湘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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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三塘镇虞公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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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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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汇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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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49504.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55万元),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三塘镇虞公港建设中央政府煤炭储备湖南港航水利集团湘阴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5.1734hm2,主要建设内容为2座长430m×宽110m的封闭储煤棚(单个面积47300m2)、皮带机栈桥及其相关生产辅助系统。煤炭静态储量为60万t,煤炭周转量为320万t/a。(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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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依托虞公港码头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本项目厂区喷洒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做好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煤炭运输采用全封闭式带式输送机、密闭式转载点,转载点设置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抑尘;储煤场采用全封闭形式,储煤棚设固定式远程射雾器抑尘;煤炭货船、铁路装卸依托虞公港码头高压自动微雾湿式抑尘系统、密封式廊道带式输送机及密闭式转载点降尘;通过喷洒煤氧抑制剂降低煤炭氧化作用,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二氧化硫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 规定的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含油废手套及抹布等劳保用品、机修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应当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七)落实营运期环境管理措施。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