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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教通〔2016〕51号 湘阴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   2016-09-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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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属高中、乡镇中学:

为做好201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9月1日—9月5日

二、检查对象

全县高中学校(含职高)、初级中学(含分校)及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

开学条件保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安全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四、检查方式

1.学校自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提早谋划,提前准备,制定开学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开学工作,确保顺利开学,并写好自查报告(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

2.县局督查。县教育局成立检查组,深入学校指导、督促开学工作,在听取学校的汇报后,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并察看现场,并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3、开学工作检查人员安排

组  别 检查区域     领  队  组  长  组  员

第一组 文  星  王飞武  刘子万

林浩怀 黄秋华、曾铸康

刘  力、王海军

第二组 长  仑  李正铦  杨益民  许岳良、杨光祖

第三组 城  南  刘西城  王石罗  杨建军、周顺平

第四组 浩  河  苏爱莲  易双全  周新建、周治平

第五组 新  泉  江哲凡  汤  卓  倪坤元、黄舒啸

第六组 岭  北  王育安  黄高如  汤  浩、姚国军

第七组 南  湖  邓国顺  符友良  罗建红、李正潮

第八组 洞  庭  余令安  刘  学  石  沉、黎业勤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学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开学工作正常有序。

2.各学校要针对开学工作写出综合汇报材料,并交县教育局开学工作检查组。

3.县局各检查小组要汇总本区域开学工作情况,并将工作小结于9月6日前交基教股。

 

 

湘阴县教育局

2016年9月1日

 

附件1

 

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教学设备和资源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是否检修到位;是否有与教材配套的数字教育资源供师生使用;是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产品质量专业检查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合成材料面层跑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学校塑胶跑道进行排查和整改。

5.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是否将膳食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是否悬挂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标志牌;食品留样是否规范;食品及原材料采购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膳食委员会制度;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7.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8.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9.开学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是否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节约型校园教育活动。

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10.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了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是否健全完善了学生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是否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是否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否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得到认真落实。

 11.“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情况。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是否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否组织对本单位和本系统各类惠民资金项目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和违规乱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并汇总统计;是否对自清自查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严格执纪问责,通报典型案例;是否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全面改薄资金等三类项目资金重点解剖和抽查工作;是否组织检查组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是否对检查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四风”、陋习问题建立台账、并进行核查处理;是否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教师开展填写自查自纠表、签订承诺书、公示承诺书等活动。

 12.德育工作情况。是否深入了解师生秋季开学思想动态,掌握学生个体思想动态;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是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遵循;是否普遍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

 三、规范办学行为

13.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免试、就近入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消除超大班额;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是否存在区分重点班的情况;是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查制度。

14.阳光招生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是否就近入学;高中阶段招生是否严格按照计划按政策录取,是否坚持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中职招生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买卖生源等情况。

15.教学常规落实情况。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各科计划和任课教师教学计划制定情况;开课设节情况,第一周备课情况,“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落实情况;2016年秋季学期各学校学籍异动和新生学籍建籍工作准备情况。

16.校务公开情况。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17.治理乱收费情况。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8.随迁子女就学和留守儿童关爱情况。是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是否实现与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是否不收取有别于户籍学生的额外费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是否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是否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营养和交通需求。

四、教师队伍建设

19.教师配备情况。是否按要求配备教职工;音体美教师是否满足教学需要。

20.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是否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受家长礼品礼品情况;是否存在有偿补课情况。

21.教师权益保障情况,教师的合法权益是否落实到位;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是否落实到位并按时发放;乡村教师补助是否发放到位。

五、学校安全工作

22.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否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是否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进行排查化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

23.校舍隐患排查情况。中小学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是否已消除所有D级危房。

24.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制定地震、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

25.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是否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26.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7.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之中;是否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是否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是否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的监护责任;是否按照要求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和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8.《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贯彻执行情况。义务教育巩固率是否达到省级规定标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工作完成情况是否符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是否按照要求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工作;“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度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