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中医院检验结果接入省互认平台
告别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跨院就医更便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通知》要求,湘阴县中医医院持续深入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让群众省时省力又省心。
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项利民便民的措施!
一、什么是医学检查检验互认?
通俗地说,就是 “一次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多家医院共享互认”。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对患者提供的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共享和认可,以减少患者重复检查,节省医疗费用,并提高医疗效率。
二、哪些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可以互认?
1.同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
2.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
3.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对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原则上应予以认可。
三、哪些检查检验结果可以被互认?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参加互认的医疗机构在检验检查报告单和图像、胶片的右上方标注“湖南HR”/“岳阳HR”互认标识。
1.生化项目(25项):钾(K)、钠(Na)、氯(Cl)、钙(Ca)、总蛋白(TP)、白蛋白(Al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总胆红素(TBIL)、直接胆红素(DBIL)、α-羟基丁酸脱氢酶(α-HBDH)、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肌酐(Cre)、尿素(Urea)、尿酸(UA)、葡萄糖(Glu)、乳酸脱氢酶(LDH)、肌酸激酶(CK)、淀粉酶(AMY)、胆碱脂酶(CHE)、糖化血红蛋白 (HbA1c)
2.尿液分析(10项):尿比重(SG)、尿白细胞(WBC)、尿酸碱度(Ph)、尿蛋白(PRO)、尿糖(GLU)、尿胆红素(BIL)、尿酮体(KET)、尿隐血(BLD)、尿亚硝酸盐(NIT)、尿胆原(URO)。
3.免疫项目(8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Anti-HBs)、乙型肝炎e抗原(HBeAg)、乙型肝炎e抗体(Anti-HBe)、乙型肝炎核心抗体(Anti-HBc)、丙型肝炎抗体(Anti-HCV)、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TP)、粪便-隐血试验(BLD)。
4.血细胞分析(8项):白细胞(WBC)、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b)、血细胞比容(HCT)、血小板(PLT)、平均红细胞体积(MCV)、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
5.凝血试验项目(5项):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血浆纤维蛋白原(FIB)、凝血酶时间(TT)。
6.血型鉴定:ABO血型鉴定、Rh血型鉴定
四、什么情况不列入互认范围?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检查资料与患者当前临床表现不符合,不能满足临床进一步诊疗需求的;
2. 检验、检查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 既往检查检验结果报告超过有效参考时限的;
4. 检验、检查项目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的检查检验;
5.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6.图像质量和检查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的医学影像学检查;
7.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8.其它情形确有必要复查的(含患者或其家属要求重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