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生育医疗待遇支付一次性告知单
附件28:
湘阴县政务服务心 一次性告知单(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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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名称 |
生育医疗待遇支付(含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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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大厅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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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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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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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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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 3.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或门诊病历(均加盖医院印章)。 备注:除第1、2、3项材料外,第4项材料生育医疗费支付只需要出院记录,产前检查费支付只需要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计划生育医疗费只需要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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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许可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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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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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30—226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