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生育津贴支付一次性告知单
附件29:
湘阴县政务服务心 一次性告知单(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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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名称 |
生育津贴支付(本事项可办理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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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大厅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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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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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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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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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或《湖南省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2.病历资料(加盖医院印章)。 备注: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时还需要提供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或电子发票)。病历资料主要为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病历资料需能证明以下事项之一:①平产、难产和本次生育胎儿数,②终止妊娠时的已怀孕月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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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许可费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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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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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30—226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