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湘阴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4-07-2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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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

湘阴县政务服务心  一次性告知单(医保)

 

办理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办理窗口

湘阴县障局5507

一、受理条件

符合《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规定的医疗机构。

二、申报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申请报告;

    2.《湘阴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3.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以及门店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医技人员员工花名册、资格证、执业注册证明、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医疗机构固定的银行对公帐户;

6.经营场所、规模情况说明以及医院正门及内全景图片

7.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营方案(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8.信息系统基本情况、网络结构相关材料;

9.医疗机构正常运营情况报告

10.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11.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所有申请资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三、许可费用:

承诺期限:不超过3个月

咨询电话:0730305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