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一次性告知单
附件33:
湘阴县政务服务心 一次性告知单(医保局)
|
办理事项名称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
办理窗口 |
湘阴县医疗保障局5楼507室 |
|
一、受理条件 |
|
|
符合《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3号令)规定的零售药店。 |
|
|
二、申报材料 |
|
|
1.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申请报告; 2.《湘阴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3.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以及门店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执业药师员工花名册、资格证、执业注册证明、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药店的银行对公帐户; 6.经营场所、规模、备药情况说明以及药店正门及店内全景(含特门特药和“双通道”区)图片; 7.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营方案(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8.信息系统基本情况、网络结构相关材料; 9.零售药店正常运营情况报告; 10.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11.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承诺书。 所有申请资料须加盖药店公章。 |
|
|
三、许可费用:无 |
|
|
承诺期限:不超过3个月 |
|
咨询电话:0730—305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