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次性告知单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
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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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名称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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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
湘阴县政务中心三楼21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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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 理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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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七十三条规定,下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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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汽车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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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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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 请 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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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或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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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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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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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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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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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 理 时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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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告知承诺制办理时限:到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的,当场作出决定;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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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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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 否 收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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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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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 果 送 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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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取件、邮政速递(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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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30-3056606 举报投诉方式:123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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