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排污许可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湘阴县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4-07-2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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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一次性告知单排污许可

办理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

办理窗口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一、受理条件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申报材料

1.守法承诺书(需法人签字)。2.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3.锅炉燃料信息文件。4.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5.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排污权指标的证明材料。6.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提供纳污范围、管网布置、排放去向等材料。7.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材料。8.达标证明材料(说明:包括环评、监测数据证明、工程数据证明等。)9.生产工艺流程图。10.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11.监测点位示意图。12.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13.自行监测相关材料。14.地方规定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文件。15.整改报告。16.其他相关材料。

三、许可费用:无

四、申请方式

1.全程网办(推荐方式):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网上申报--提交资料

2.现场办: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综合窗口咨询导办

咨询电话:0730-305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