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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组数据看湖南环境之变

  [来源:湖南日报-03版 要闻 2024-06-05]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 杨元崇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6月4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一组数据,“数”中可见湖南环境之变,亦可见湖南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中作出的努力。

  6家——

  2023年度全省环保诚信园区“出炉”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邵阳经济开发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评定为“2023年度全省环保信用评价诚信园区”。

  我省对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从环境准入、环境监管、风险防控、绿色发展、公众参与和其他6个方面、分24项具体指标,展开环保信用评价。诚信园区可得到省直相关部门在建设用地、资金扶持、招商推介等方面予以支持。

  今年,我省139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参与评定。其中,6家成为环保诚信园区,其余133家产业园区被评定为环保合格园区。

  10个——

  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自2016年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3300余件,赔偿总金额超过3.8亿元,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经过汇报展示、专家评审、公众投票,综合考虑案件的代表性、典型性,省生态环境厅最终确定“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隆回县临汾某物流有限公司油罐车侧翻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长沙市芙蓉区某制药公司非法排放废水污染河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岳阳市华容县某渔业公司投肥养殖污染水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常德市津市市某盐化公司回卤管道爆管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湘西州永顺县25家采石场非法破坏林地、农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郴州市桂阳县某电站私自修建水工程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衡阳市耒阳市某采石场违法侵占林地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益阳市桃江县昌某、钟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娄底市娄星区某农机专业合作社破坏耕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湘潭市雨湖区某物流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破坏植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875个——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精细化

  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由860个调整至875个。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我省通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

  2020年,我省发布860个环境管控单元及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初步确立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十四五”期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发生变化,根据变化,我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调整为875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由253个调整至260个,面积占比由37.5%增至37.84%;重点管控单元由358个调整至349个,面积占比由21.38%降至20.44%;一般管控单元由249个调整至266个,面积占比由41.12%增至41.72%。

  30065家——

  我省实现应急减排清单全覆盖

  湖南共有涉气企业30065家,目前已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实现减排清单全覆盖。

  据了解,全省涉气企业中,属于39个重点行业的共计10254家。其中,水泥(含水泥制品)行业企业数量较多,有2556家;工业涂装、砖瓦窑、包装印刷行业企业数量超千家,分别有1512家、1113家、1112家。

  省生态环境厅介绍,我省积极响应国家重点行业绩效评级有关要求,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当前全省共评定A级企业9家、B级企业27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0家。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后,这些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仍可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