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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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幼升小的父女关系证明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8-06-07 10:27:32
内容:

领导好:

     我是湘阴县长银滨湖小区一名即将升小学的小朋友的家长,前阵子幼儿园搞升小学入学资格审核,我们提交了相关料材,今日告之需要提供父女关系证明..当时我一懵。。。怎么时隔几年,这样的奇葩的开证明要求居然落到我头上。。。现在国家正在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来消除群众的办事烦恼,而现在却在小朋友刚开始上小学时就来了一堆奇葩证明。。如何让群众解忧?现在公安系统都是联网的,一查系统就能查到相关的信息,却还让百姓去开这种无聊,奇葩的证明。。。希望相关部门能真正落实国家政策,为百姓解忧,不争做不做为,乱做为的政府部门。最后请问一下,要提供的关系证明倒底是啥样?出生证 能不能作为关系证明?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教育局
回复时间: 2018-07-02 17:19:14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18年湘阴县阳光招生工作方案》规定,文星镇籍或在文星城区幼儿园毕业适龄儿童,进入小学一年级之前,需提供户籍及房产证明。如果信访人未提供关于小孩入学详细的佐证材料,这将影响小孩的入学。为此,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信访人,详细告知了招生政策,信访人对此表示理解,并表示一定配合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湘阴县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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