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黄伟 联系电话:2223548)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水利工作调研和起草综合材料;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人事股。(负责人:王鹏 联系电话:2223548)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计股。(负责人:徐珊莉 联系电话:222354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水利经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水利行业各项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公务和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负责系统内审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人:施唯 联系电话:2223548)承担全部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宣传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法规,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指施;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五)水资源管理股。(负责人:夏杰峰 联系电话:2223548)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估、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县级水资源公报;参与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水土保持股。(负责人:胡立新 联系电话:2223548)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制度的实施。
(七)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与监督股。(负责人:王宏 联系电话:2223548)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暑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要病险水闸、重要提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库移民行政管理职能,指导水库移民工作。
(八)河道湖泊管理股。(负责人:张定筠 联系电话:2223548) 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九)规划计划股。(负责人:周旺 联系电话:2223548)拟定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以上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各设股长(室主任)1名。
机关党的组织及工、青、妇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
办公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水利局 办公电话:222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