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19-05-28 11:38 浏览次数: 1

湘阴水利发〔2019〕10号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站:

为扎实做好全县水利系统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规定和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19〕2号)有关要求,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踊跃参与,具体献血情况县局将予以通报。对献血者,有关部门将发放无偿献血证明,所在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系统集中献血地点设在防汛大楼停车场,时间初定为6月4日(星期二)上午8时30分至下午3点30分。

湘阴县水利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1.水利系统2019年度无偿献血人员安排表

附件.xls

2.献血须知

附件2

献血须知

无偿献血工作既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公益事业,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更是弘扬人道主义、彰显城市文明的重要举措。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一、献血前

1.请携带好身份证。

2.献血者要有良好的休息,情绪不要紧张。

3.将手臂,特别是肘部洗干净。

4.献血前三天如有发烧、重感冒或月经期等应暂缓献血。

5.献血前吃些清淡食物,不宜空腹献血。献血前一天晚上和当天早餐不要吃油腻食物。

二、献血后

1.采血后手臂放松伸直,手指紧压针眼处5-10分钟,切忌揉搓。

2.保持针眼处干燥、清洁,针眼处“创口贴”最少贴4小时。

3.避免剧烈活动,采过血的手臂当天勿提重物。

4.多饮水,饮食适当搭配富含蛋白质食物、蔬菜,勿暴饮暴食。

5.万一针眼处皮下渗血,造成红肿,24小时内可用毛巾冷敷,24小时后或红肿转青紫后再用毛巾热敷,一般7-10天内自行消除,不会留下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