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阴县南湖水厂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湘阴县润众农村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南湖水厂):
你厂上报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湘阴县南湖水厂《关于办理〈湘阴县南湖水厂取水许可〉的申请》、《湘阴县南湖水厂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厂建设的取水项目,建设规模为日最大取水量为3960m3/d,项目设计年取水量120万m3/a,主要为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综合用水指标100L/人·d,符合《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20)》的用水标准,用水水平合理。
二、同意湘阴县南湖水厂在南湖洲镇南湖新村一组区域地下水作为主要供水水源,以满足南湖洲集镇、中心村、南湖村、新太村、间堤村、长丰村、南边村、民兴村、长福村、芷泉河村、杨柳村、联盟村、建民社区等行政村的居民生活用水,设计供水人口2.81万人,设计供水规模为3287.67m3/d,取水量为120万m3/a。
三、你厂在项目运行期要认真落实各项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取水口所在区域的监测,制定并落实事故风险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取水水源周边的水环境水生态安全,对第三方取用水户不造成影响。
四、项目设计和建设应采用先进的供水工艺和技术,最大程度的节约水资源。同时,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取水工程必须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五、你厂取水必须接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同时,你厂应编制事故状态下,供水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防止特殊状态下的供水与需水矛盾产生。
六、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湘阴县水利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