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湘阴县鹤龙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蟹虾小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湘阴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湘阴县鹤龙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蟹虾小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及《湘阴县鹤龙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蟹虾小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湘阴县鹤龙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蟹虾小镇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鹤龙湖镇,工程生态修复范围为鹤龙湖的内源修复及周边的行政村,含阳雀谭村、保和垸村、鹤龙村、东风村、浩和社区、西城垸、鹤龙农村7个村(社区)。区域中心坐标为E112°50′7.00″,N28°40′49.59″。项目建设分为生态环境治理和绿化发展工程,其中生态环境治理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内源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护岸工程四大工程;绿色发展工程分为乡村旅游及有机养殖。项目总占地面积共1829.2hm2。项目共需土方开挖535.79万m3,土方回填535.79万m3,无借方,无弃方。本项目总投资为29452.4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689.88万元,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计划将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4年11月全部完工并投入试运行。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防治措施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和水土流失预测。同意该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29.2h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七、同意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要进一步搞好监测设计,突出监测重点,细化监测内容。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和依据。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987.4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4.5万元(《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本项目部分区域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内源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等工程区免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乡村旅游区及临时占地区域需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专家意见,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招投标文件,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按照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机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保存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的专门场地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
(四)按要求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及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较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湘阴县水利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