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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寨乡全域禁炮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杨林寨乡 发布时间: 2026-03-16 10:11 浏览次数: 1


  为积极创建“平安杨林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巩固提升全域禁炮工作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保持全域禁炮高压态势,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坚决实现零燃放、零储存、零销售、零非访工作目标(以下简称“四零”),为积极配合我县争取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乡全域禁炮工作动员会,部署新一轮全域禁炮工作。各相关单位、村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全域禁炮各项规定,营造人人参与全域禁炮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开展集中攻坚、“打非清缴”等行动,建立领导带班、分片包干制度,组织力量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酒店、饭店)、重点时段(节假日)、重点事项(婚丧、乔迁、生日等)的监管督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域禁炮工作不松懈、不反弹。

  三、组织领导

  杨林寨乡全域禁炮工作专班成员:

  政      委:杨子江  党委书记

  组      长:许志华  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蒋万程  党委委员、副乡长

  张贻汉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勇华  派出所所长

  副  组  长:单德军  余  意  彭高峰

  蒋  维  周  亮  李俊林  尹晓刚

  成      员:应急办、政法线、乡派出所、乡执法队、

  乡人居环境办、党建办、党政办、

  乡民政所、乡财政所、乡纪委、司法所、各村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乡禁炮办),由乡应急办曾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域禁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

  四、工作职责

  1.乡禁炮办:负责县禁炮办日常工作;负责全域禁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配合、督促村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缴行动,开展烟花爆竹禁炮打非工作督查。

  2.乡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全乡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侦办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依法打击在全域禁炮工作中对抗执法等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

  3.乡执法大队:配合乡禁炮办开展全乡范围内禁炮工作,负责做好全乡禁燃工作的依法劝导和严格执法等工作。

  4.乡民政所:配合乡应急办,指导、推动各村将全域禁炮工作纳入村规民约。

  5.中学:负责督促、指导全乡中小学校、教育机构开展全域禁炮工作及小手牵大手全域禁炮宣教工作。

  6.乡应急办:实行全乡禁炮网格化管理,设置监测点和信息举报员,设立举报电话,加大信息举报奖励宣传力度,确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率100%、曝光率100%;积极开展全域禁炮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规定要求、全力支持配合禁炮工作;联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强化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

  7.乡财政所:预算全域禁炮工作经费,保障禁炮工作机构正常运行以及宣传发动、举报奖励等费用支出。

  8.乡政法线:负责及时接待、回复和处理涉及全域禁炮的信访维稳等工作。

  9.党建办:督促各宗教场所开展禁炮工作,劝导各宗教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0.乡纪委:依法依规查处全域禁炮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11.乡人居环境整办公室:将全域禁炮工作纳入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与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挂钩,负责开展相关督查考核。

  12.党政办:强化新闻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13.各村:负责本辖区全域禁炮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禁炮理事会,配合乡禁炮办开展"打非清缴"行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每个村明确1名以上安全信息员,并将禁炮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居民移风易俗、自觉遵守禁炮相关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全乡各部门、单位、各村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全域禁炮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县域整体形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是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坚决把全域禁炮工作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实事,摒弃迟疑观望、懈怠厌战心理,坚决打好全域禁炮攻坚战、持久战。

  (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全域禁炮高压态势,成立全域禁炮执法队伍,联合县应急管理、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单位力量,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乡司法所要提供法律业务指导,要按照依法禁与依规禁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部门执法与乡镇属地管理相结合、源头禁与全程控相结合、严格考核与严格奖惩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坚决落实责任。乡全域禁炮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域禁炮工作职责,加强行政检查和执法监管,严查重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办理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坚决确保零售退出到位、存量消化到位、打击处理到位。

  (三)党员带头、示范引领。坚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示范带头,实行网格责任制管理,坚决确保全面全域全时段禁炮。全乡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全域禁炮工作,组织全乡干部职工签订个人承诺书,做好干部职工及家属禁炮工作。要压实村网格员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确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到位、相关责任人员经济处罚到位。

  (四)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各村要利用微信群、村村响广泛宣传全域禁炮的法律依据和重大意义,将全域禁炮纳入村规民约,营造群众监督举报、支持配合的工作氛围。加大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宣传力度,鼓励、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域禁炮的监督管理,提高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预防、查处的效率和效果。凡实名有效举报、违法行为人受到行政罚款、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分别给予举报人每次500元、1000元和5000元奖励,举报电话0730-2728088。

  (五)严格奖惩、严肃问责。全域禁炮工作作为全乡安全生产、人居环境整治、党员积分考评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年底前未实现四零目标的,人居环境整治、移风易俗、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工作年度考评不得评为先进。涉及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实行一案三查,坚决查清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的制造者、组织者,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原材料来源、销售去向、运输渠道,查清容留、包庇、纵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背后的利益链条,确保全域禁炮取得实效。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禁炮规定的,一律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