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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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湘阴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湘阴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 标题: | 咨询摆摊 |
| 来信人: | 黎浩 |
| 来信时间: | 2024-05-17 13:36:13 |
| 内容: |
请问,在湘阴县摆摊需要什么手续 |
| 回复部门: |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回复时间: | 2024-05-21 11:19:12 |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县城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已与您联系并及时作出答复。关于您咨询的问题,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流动商贩禁止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建(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流动商贩应当在规定的区域和时段经营,暂无办理经营手续一说。如咨询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到湘阴县城管执法大队详询。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