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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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湘阴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湘阴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 标题: | 美江尚书府物业公司收费不合法,且重复收费问题 |
| 来信人: | 朱美丽 |
| 来信时间: | 2025-04-14 10:50:36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美江尚书府的业主,目前小区物业公司 有违规定收费问题,希望贵部门彻查处理,本来物业费我已经 交到了2023年10月份,但物业公司却说只交到了6 月份,这里7-10月是重复收费,而且物业合同上明确物业费 收费标准必须要质价相符,且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但公司根本没有 只是单方面收取1.8元每平物业费,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政府文件,这期中包括 地下车库,地面停车位收费,希望贵门给彻查处,整顿,使得收费合理合规,透明化 本物业公司从2023年钱11月1日才入住小区签定合同,从七月开始收费,这样合理吗? |
| 回复部门: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回复时间: | 2025-04-21 15:20:27 |
| 回复内容: |
朱美丽同志: 你通过线上信箱的来信已收到。 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1、美江尚书府小区2023年10月30日之前物业公司为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投诉人朱美丽同志实际在该公司缴纳物业费至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日,湖南第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始承接美江尚书府物业服务,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只移交朱美丽同志物业费至2023年6月30日。我局工作人员已责令湖南第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实从2023年11月份收取投诉人的物业费。 2、该小区地面停车收费为市场调节价,该项收费已进行价格公示,属于正常收费。 你如有其他关于投诉举报问题的咨询需求,可联系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2223384;联系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