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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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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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投诉反映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毛叶 |
| 来信人: | 吴聚 |
| 来信时间: | 2025-07-05 11:01:38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实名制投诉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毛叶,证件尾号:2016,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单位相关证明办理贷款。其贷款逾期后长期逃避,联系单位不管,单位负有管理责任。 1.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 2.该单位领导失职,纵容逃废债抹黑国家部门形象。 3.对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涉嫌失职。 4.来信请转相关部门领导调查情况督促加强员工教育,要求职员遵纪守法讲信用不要败坏政府部门形象。 5.若不能得到处理将进一步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块和纪委监察委领导留言要求严肃处理此事! 6.根据公务员条例是不予录用失信失德人员,让一名失信失德的作为公职人员是社会的隐患。 该单位目前不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严查债务人毛叶让其处理违约欠款,毛叶在外失信失德是当地政府部门对社会人民的不负责任。现在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投资人的利益。希望领导严肃处理。 相关举证材料已准备,可联系我提供! |
| 回复部门: |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回复时间: | 2025-07-14 11:45:26 |
| 回复内容: |
吴聚同志: 你通过线上信箱的来信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立即指派湘阴县城管局督察考核办公室进行处理,经查:毛叶同志系我单位职工。经督办核实,毛叶同志在您公司进行贷款是在2016年,该同志当时就职于湘阴县控建办公室,而我局成立于2017年,无法提供其在2016年贷款的相关证明。您的诉求不合理,我局不予支持。我局工作人员于7月9日上午致电给您,详细解释说明了具体情况,您不予理解。我局督察考核办公室已联系该同志要求其与您进行对接协商还款。因该行为属于民间借贷个人行为,我局建议您走司法程序解决。如您有其他关于该同志违法违纪的证据,可联系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2119385,联系地址:湘阴县太傅北路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10日 |